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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(记者邱骏 通讯员薛峰)昨天,记者从市劳保局监察支队了解到,2007年市直新增8家劳保诚信A级企业。到目前为止,我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429家,B级企业已达1455家。 2004年3月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《泰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每年一次,分为A、B、C三个级别,A级为示范企业,B级为尚须改进的基本合格企业,C级为不合格企业。C级企业不得享受劳动保障有关的优惠政策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会将其作为日常巡查、专项检查的重点,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劳资负责人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。 据介绍,少数劳保不诚信的企业存在的问题有:非法克扣职工工资、不发放加班费、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、无故解雇职工并且不给予补偿等。对不申报诚信等级评定、且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现象严重的企业,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评定其等级并予公布。有重大违反《劳动法》相关规定行为和被职工频繁举报投诉的企业,在评定中将被特别“关注”。 市区一私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对于劳动保障诚信企业的评定工作,他们非常重视,每年的3、4月份,他们都是主动与劳保局联系,积极要求参与评定,而且事先都将评定需要的材料准备充分。“如果被评为C级企业,在媒体一公布,不仅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不到优惠政策,而且连招工都困难,谁愿意到不诚信的企业工作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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